2009年安徽省政務公開考評辦法將對操作細節(jié)進行調整,其中擬把網民評價列入打分評價系統(tǒng)。
2009年考評工作初步考慮擬對《辦法》增加考評內容。具體包括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tǒng);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發(fā)布“三保”方面信息??荚u項目分值將進一步調整,考評方式也增加了新內容。增加網民打分,占分值5%;自評分值由20%調整為占10%。
據介紹,具體方案將在年底出臺,明年年初將正式啟動考評工作??荚u對象包括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安徽省政務公開考評暫行辦法
一、考評范圍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二、考評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則。
三、考評項目
(一)組織領導。
落實組織領導;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有必要辦公經費和辦公場所;領導機構認真履行督促指導職責。
(二)政務公開。
1.行政權力透明運行。清理、確認并公示法定行政權力;編制并公布行政權力目錄;繪制、公布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加強電子政務,推進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及網上電子監(jiān)察系統(tǒng)建設。
2.“一站式”服務。審批項目、便民項目進入行政服務中心公開辦理;落實首席代表制度;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推進窗口標準化建設;拓展服務領域,優(yōu)化內部運行流程,改善軟硬件環(huán)境,打造政府綜合服務平臺。
3.辦事公開。推進公共企事業(yè)單位辦事公開;規(guī)范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出讓和產權交易等行為;推進單位財務、干部任用、考核獎懲等內部事務公開。
4.示范點建設。開展政務公開、辦事公開示范點創(chuàng)建活動;制定示范點建設實施細則;發(fā)揮示范點帶動輻射作用。
(三)政府信息公開。
1.主動公開。規(guī)范編制、及時更新主動公開指南和目錄;明確主動公開工作程序;做好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發(fā)布工作;建立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機制。
2.依申請公開。規(guī)范編制、及時更新依申請公開指南和目錄;明確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利用本行政機關或行政服務中心等場所受理申請,并在規(guī)定時限內回復。
3.發(fā)布協(xié)調。建立政府信息發(fā)布協(xié)調機制;發(fā)布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事先溝通、確認;公開可能影響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政府信息,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
4.保密審查。建立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制度;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過程中增加公開方式審查程序;無以保密為由拒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情形;無泄密行為。
5.年度報告。規(guī)范編制并及時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報送同級或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
(四)公開方式。
確定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網)作為政府信息發(fā)布主渠道;完善宣傳櫥窗、明白卡、新聞媒體固定欄目、政府熱線、新聞發(fā)布會等傳統(tǒng)公開方式;積極探索社會公示、聽證和專家咨詢、論證以及邀請人民群眾旁聽政府有關會議等公開形式;各級政府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和行政服務中心設置政務(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省直單位在辦公地點的適當場所設置查閱點。
(五)監(jiān)督保障。
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構建并完善群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機制;加大政務公開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加強政務公開隊伍和崗位工作能力建設;及時發(fā)布、報送政務公開工作動態(tài)信息。
四、考評標準、方式和程序
(一)評分標準。
實行百分制量化標準,各考評項目(分項)沒有扣分因素即得分。
(二)考評方式。
自評、網上測評、民主評議和考核相結合。
(三)考評程序。
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對政務公開年度考評工作作出部署;被考評單位對照考評項目及評分標準進行自評;省經濟信息中心網上測評;省政府糾風辦民主評議;省政務公開辦會同有關單位,根據平時掌握情況進行考核打分。
按照自評占20%、網上測評占30%、民主評議占30%、考核打分占20%的比值確定考評成績;未納入政風和行風評議范圍的單位,按照自評20%、網上測評40%、考核打分40%的比值確定考評成績。考評結果報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評結果運用
(一)考評所得分值按規(guī)定折算,作為省政府目標管理考核中“效能建設”、“政風評議”等設定分值的組成部分,以及政府網站等考核的依據。
(二)按考評得分分別對各市政府、省直各有關單位進行排序,并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
(三)中央駐皖有關單位的考評結果,由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函告其上級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