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過當?shù)卣谋僦{和疏導(dǎo),因為擔心“鈷60爆炸”的杞縣群眾,又回到了居住地。被網(wǎng)友和媒體稱為“杞人憂鈷”事件,正逐漸平息。面對媒體“不進行信息公開”的質(zhì)疑,杞縣縣委宣傳部長說,“既然沒有危險,我覺得也沒有必要去小題大做,也不用一開始就大張旗鼓地公布信息。”(《中國青年報》2009年7月21日)
17日,杞縣農(nóng)民駕駛“奔馬車”出走。
大概分析一下事件過程就會發(fā)現(xiàn),杞縣政府對于“鈷60事件”的處理套路實在是太老了:事件發(fā)生之初,理所當然地認為“沒必要公開”;事件進一步發(fā)展、人心不安之時,依然保持沉默;等到謠言滿天飛、社會發(fā)生混亂才恍然大悟,趕緊公開信息,辟謠、引導(dǎo)、處理造謠者。
這樣的套路是不是很熟悉?遇事了先捂著,實在兜不住了再公開,反正“我的信息我做主”——這是存在于許多政府部門的思維。長期以來,政府部門掌握著公共信息,習(xí)慣于把信息公開看作是自家的事情,對于“負面事件”仍采取封鎖、壟斷的處理,試圖掩蓋真相以消除“不良影響”。事件中,當?shù)卣块T知道卡源故障“沒有危險”,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也知道“沒有危險”——但問題是老百姓不知道啊。政府部門理所當然地認為老百姓“沒必要”知道事情真相,甚至試圖封鎖消息,似乎這樣能夠保證穩(wěn)定。但是,政府的職責就是保障公眾的合法權(quán)益,其中包括知情權(quán)。從甕安事件、石首事件到“杞人憂鈷”事件無一不表明,政府部門通過信息壟斷試圖掩蓋真相的做法是徒勞的,甚至?xí)砗車乐氐暮蠊?/p>
無數(shù)事實早已證明,當社會事件的發(fā)生時,政府部門如果在第一時間里公布真相、解惑釋疑,謠言自然也就沒有了市場;如果政府部門拖拖拉拉、沉默隱瞞,那謠言必然就會滿天亂飛。正如杞縣居民所言:“出事后政府也不表個態(tài),直到一個多月后才開了場新聞發(fā)布會。你說老百姓能不起疑心嗎?是政府隱瞞真實情況,才導(dǎo)致老百姓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如果杞縣當?shù)卣块T在事故發(fā)生之初,就積極公布信息,而不是理所當然地認為公開“沒有必要”的話,那么“杞人憂鈷”的故事就不會發(fā)生了。
“麥克風時代”,每個人都能成為信息來源,政府部門早已不是理所當然的唯一信息來源。在信息快速流動的社會轉(zhuǎn)型時期,政府的聲音如何在謠言之前傳達到群眾那里?這是需要各級政府部門深思的問題。如果政府部門依然不能認識到,公共信息應(yīng)由全民共享而非政府壟斷,那么,政府壟斷公共信息可能產(chǎn)生的社會事件還會更多。在這一點上,“杞人憂鈷”就是最好的諷刺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