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帖舉報違法征地遭跨省追捕的悲哀
大河網訊 在上海打工的白領王帥怎么也沒有想到,自己在網上發(fā)帖披露老家河南靈寶非法征地問題,引來了禍端,遭當?shù)鼐娇缡∽凡?,在上海將?ldquo;捉拿歸案”。王帥共在上海和河南靈寶看守所被囚8天。(4月8日《中國青年報》)
王帥的老家在河南省靈寶市大王鎮(zhèn)南陽村,他在電話中得知當?shù)卣欠ㄕ鞯厍闆r后,就上三門峽土地局、河南省國土廳網站查批文,并通過網絡在線信訪多次向河南省國土廳遞交舉報信,但一直沒有結果。在多次求助無果的情況下,王帥“迫于無奈和義憤,想通過網絡曝光,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于是將照片發(fā)布到網上”,不想此舉給自己帶來了“誹謗”罪名,遭跨省追捕。
近年來,公民舉報地方政府和官員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遭到抓捕、關押甚至迫害致死的相關報道時有所聞,這究竟是為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可是,為什么當公民使用這些憲法規(guī)定的正當權利的時候,卻被抓、被關、被剝奪了生命?!發(fā)帖舉報違法征地遭跨省追捕是法治社會的悲哀。
河南省靈寶市搞以租代征是明顯的違法行為,為什么王帥通過網絡在線信訪多次向河南省國土廳遞交舉報信不被重視?是因為政府網站只是現(xiàn)代擺設,沒有實際辦公功能,還是省國土廳感覺“問題不大”,不值得認真追究?如果王帥確有這樣的舉報信,河南省國土廳就涉嫌瀆職不作為。一些地方之所以敢于違法蠻干,往往和上級官僚縱容有關。
王帥不過是在網上揭露地方政府非法征地問題,卻遭到地方警方跨省追捕,不僅顯得有些夸張,而且有濫用警力的嫌疑。我國公安機關的主要任務是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行為,并不是打擊公民、鎮(zhèn)壓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公安機關更不能成為地方政府維護違法蠻干的打手。地方政府動用警力打擊社會批評,正在走向執(zhí)政為民的反面。有限的司法資源被這樣濫用,也會影響公安機關正常職能發(fā)揮。
每當社會上發(fā)生公民舉報地方政府和官員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遭到抓捕、關押甚至迫害致死問題時,有的領導者往往認為這是“個別現(xiàn)象”而不重視。這是很危險的。實際上,這些“個別現(xiàn)象”所反映出的問題卻具有普遍性,即各地方政府和官員所擁有的權力基本相同,一些官員藐視憲法、藐視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人們在注視著這些問題的處理和如何在今后避免。因為這樣的例子對社會所產生的沖擊力太大了,許多人在想,有什么理由能夠說,將來遇到同類問題,下一個被“跨省追捕”的不會是自己呢?
跨省抓捕發(fā)帖公民,"因言獲罪"三重解讀
還記否“彭水詩案”“稷山文案”“高唐網案”?《中國青年報》前日“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的深度報道為“因言獲罪”添新例。
事件的大致經過是:去年5月,河南省靈寶市政府以建設工業(yè)聚集區(qū)為名,以租代征“租”用大王鎮(zhèn)28平方公里農地,其中大部分是基本農田,約3萬余農民失去土地。但村民所得補償卻只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法律規(guī)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根本沒有涉及。在上海工作的當?shù)厍嗄晖鯉浂啻闻e報無果,在網上以“河南靈寶老農的抗旱絕招”為題發(fā)帖曲折披露這一事件,卻遭到靈寶市網警跨省抓捕,以涉嫌誹謗拘留八日。
“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因言獲罪”事件卻再三出現(xiàn),折射的是有的基層政府理念之落后、方式之粗暴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從現(xiàn)代政治理念角度看:到底誰敗壞了政府的形象
接受采訪時,靈寶有官員說:“這個人實在是太過分了,你看看他在網上說的這些,簡直是胡說八道……這樣說給我們靈寶帶來多壞的影響”“有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但不應該采取這種在網上發(fā)帖的方式,敗壞政府名聲”“做事就要承擔責任,受到一點懲罰,至少有點教訓,下次不會再犯錯”。
靈寶官員說的話很“真實”很“有才”,但每一句聽起來都相當?shù)膭e扭,一句話,與現(xiàn)代政治理念格格不入。“太過分了”“胡說八道”“給點教訓”“下次不會再犯錯”,這種語言基本是潑婦罵街,很難認為是一個官員對待公民的態(tài)度,權力的霸氣顯露無遺,公仆理應有的謙卑毫無蹤影。
網絡改變中國人的生活習慣,網民成為“新意見階層”,已是不爭的事實。中央高層和越來越多的地方官員也頻頻現(xiàn)身網絡“問政于民”,但在靈寶官員那里,網上反映意見倒成了“非正常渠道”。
這些官員不妨想一想:政府的名聲到底被誰敗壞了?
一個舉報的網帖,就把靈寶市政府的形象敗壞了,靈寶的政府形象就這么脆弱?《錢江晚報》的評論質問道:如果靈寶的領導真這么在乎政府的形象,為什么在征地這個牽涉到農民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上膽敢違法?難道當?shù)匕傩昭壑械恼蜗缶筒皇切蜗?為什么群眾舉報這么久,政府遲遲不予理睬?難道合法的征地、耐心的疏導、細致的群眾工作不是樹立政府的形象,而是動用警力壓制言論,非得把人“教訓”得俯首稱臣才算有了好形象?
《南方都市報》的社論則指出,靈寶政府與網民王帥之間,是強勢的行政權力與弱勢的公民權利之間的真實寫照。事件給公眾提供了集體反思的機會,讓公眾得以對一些地方政府公權力的毫無克制、對法律運用的正義流失,有更為深刻的檢視和追問。
從公民權利角度看:主人豈有被公仆“教訓”之理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中央的宣示,卻在一些地方受到“阻擊”。
比如,經過這么一番折騰,24歲的王帥自稱“這件事確實給我一個深刻教訓,以后再不敢‘多管閑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