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市長徐立毅以普通市民身份微服“暗訪”,體驗簡政放權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沒發(fā)通知、沒打招呼,在多個行政服務窗口,體驗了四件事的辦理過程。結果,由于材料不全、表格版式不同、審批權限不在本級、需開具其他證明等各種原因,整整一上午,徐立毅在政務窗口體驗的這四件事,全都吃了“閉門羹”,都沒能實現(xiàn)“最多跑一次”。
無獨有偶,近日浙江慶元縣委書記也暗訪了“最多跑一次”的落實情況,結果讓相關負責人如坐針氈。從暗訪情況看,“‘最多跑一次’離民眾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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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是浙江在推進簡政放權改革上的一個重要動作。于辦事難依然現(xiàn)實存在的背景下,此項改革目標的提出,也被社會寄予了很高的期待。但真正落實,顯然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簡單。
民眾辦事到底跑幾趟合適,原本并無所謂的規(guī)定和標準之說。“最多跑一次”與其說是必須實現(xiàn)跑一趟就能辦成事,不若是對最大限度減少民眾辦事難度的一種施政倒逼。畢竟,辦事的效率既與行政部門的效率有關,也還包括民眾對辦事流程的熟悉程度、辦事材料準備是否充分等等因素。事實上,在政策層面,“最多跑一次”本就有前提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而這次杭州市長遭遇“閉門羹”,其中一項就是“材料不全”。如此一來,到底是行政部門的信息告知不充分,還是辦事民眾只能怪自己?這之中的責任推諉空間顯然不小。
浙江此前曾公布了四萬個“最多跑一次”項目清單。也就是說,只要是四萬個項目清單之內(nèi)的事項,在原則上,民眾跑一次就能夠得到“一站式”解決。可從杭州市長暗訪的四件事全部落空看,這四萬個項目清單有多少能真正讓民眾跑一次就能辦成,結果恐怕不會很樂觀。當然,這并不是“最多跑一次”目標設置太過理想的錯,而是要實現(xiàn)跑一次能辦事,絕非僅僅是公布一個具有原則意義的清單這么簡單,它關系到具體部門的辦事效能、不同部門之間的銜接、辦事流程的告知等諸多清單之外的工作鋪墊。若缺乏這些基礎配套的改善,清單的價值就很可能只是停留在紙面上,“最多跑一次”也就容易淪為噱頭和空洞的口號。
簡政放權的目標如何順利導入現(xiàn)實,一直是此項改革的痛點所在。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行政審批事項的減免和下放幅度,不可謂不大。可就落實看,民眾辦事難度的降低是否真有數(shù)字上的變化那么大,審批事項減少所應該帶來的改革紅利,是否真正讓民眾有足夠的獲得感,著實得打上一個問號。這是因為,政策層面縮減了多少審批事項,當然有量化的標準,但評判民眾辦事難易如何,歸根結底還得以民眾的實際體驗為依歸,數(shù)字并不能代替民眾的感受和評判。甚至,改革所提出的目標效果,不能及時讓民眾感受到,還很可能讓民眾對改革產(chǎn)生隔膜,繼而動搖對改革的信心。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丁義珍”式窗口的整改就是一個鮮活的反面例子:面對市委書記李達康的訓斥和要求,區(qū)長孫連城滿口答應整改。但最終因財政經(jīng)費不足等等“客觀因素”,整改變成了加一把椅子、擺幾顆糖的糊弄式應對。改確實是改了,可民眾所遭受的不便,卻并沒有實質變化。簡政放權如何避免這種落實困境,同樣值得深思。
“最多跑一次”的落實情況,可以說是簡政放權現(xiàn)實與理想之差的一種微觀呈現(xiàn)。如何縮小這種差距,一方面,像杭州市長這樣不打招呼的暗訪應該多一點,領導者不僅要敢于提改革目標,更要對改革的落實情況心中有數(shù);另一方面,減少審批事項仍只是簡政放權的初始工作,理念的糾偏才是“元問題”,正如李克強總理所指出的,“要切實從群眾利益出發(fā),堅決杜絕部門利益本位,從源頭上避免出現(xiàn)各類‘奇葩證明’、‘循環(huán)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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