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府辦公廳日前通報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督查情況,并要求各縣區(qū)政府、各部門要徹底消除階段性工作的慣性思維,將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同時,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將于今年3月30日前,以讀網的方式對各縣區(qū)、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改情況再行督查,對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據《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嚴肅問責。這一行動既體現(xiàn)了市委、市政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打造“陽光政府”的決心,也反映了人民群眾對政府建設的新期待(相關報道見1月25日《蘭州日報》一版)。
 
  政府信息公開是政府施政的一項基本準則,是現(xiàn)代政府的一個重要特征。能公開的政府信息都向社會公開,才能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落在實處。創(chuàng)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jiān)督政府,就必須讓人民充分了解政府信息,知道政府要干什么、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樣。
 
  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08年5月開始實施至今已將近第七個年頭。從“三公”經費揭開神秘面紗,到政府網站、政務微博遍地開花;從財政預算決算公開,到突發(fā)公共事件及時通報,通過信息公開這個窗口,搭建起了政府與公眾良性互動的平臺。公眾質疑及時化解、社情民意及時通達、政策法規(guī)及時公開……通過這個平臺,政府與公眾在良性互動中達成理解和共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執(zhí)行力都得到了大幅提高。近兩年,我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國際馬拉松賽等重大項目無不是因為信息發(fā)布全面及時,得到了市民的廣泛認同、理解和支持才取得了極大的成功。政府信息公開促進了公眾對政府行政的監(jiān)督參與,也確保了政府決策的科學性與有效性。
 
  在大數據和信息化時代,社會公眾對政府工作知情、參與和監(jiān)督意識不斷加強,也對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公開政府信息、關注網絡動態(tài)、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我們必須認識到,目前我們政府信息公開的步伐和社會的期待需求相比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就此次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對全市66個有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督查結果來看,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不平衡,縣區(qū)之間、部門之間差距明顯,還存在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滯后、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不到位、政府信息發(fā)布時效性不強、依申請公開渠道不暢等問題。這反映出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還有很多課題亟待破解。同時也提醒我們,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不僅要增加信息供給,還要加強制度創(chuàng)新,拓寬發(fā)布渠道,要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主動適應我國經濟發(fā)展新常態(tài),應勢而變、順勢而為,不斷加快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以問責強化各級政府領導的信息公開意識,用制度保證政府信息公開更及時、更充分、更合理,讓群眾更滿意。
 
  作為政治參與的一項基礎工程,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公開乃是關鍵環(huán)節(jié)。這個工作做得好,對于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和現(xiàn)代政府的打造,有著決定性的作用。我們期待各級政府部門進一步強化與公眾的互動和溝通的能力,以更加積極主動的態(tài)度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與權利實現(xiàn)良性互動,真正推動社會治理的法制化和現(xiàn)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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