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各省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政采信息公開成果體現不足

  5年,170份報告,僅64份涉及政府采購。

  記者日前對2009年至2013年全國34個省市自治區(qū)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進行了盤點,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報告占比不足38%,內容也偏于簡化,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進步成果并未在其中得到較好體現。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此后的5年,各地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平穩(wěn)發(fā)展,取得了較大的進步,如公布的采購信息越來越豐富,公開途徑逐步增加,公開程序也更為規(guī)范等,但這些成績卻很少在各地的報告中體現。

  據統(tǒng)計,2009年至2013年的5年間,全國34個省份共公布了170份報告,但僅64份涉及政府采購。其中,2009年15份,2010年降為13份,2011年至2013年均只有12份,整體呈下降趨勢。從省份看,天津、山東、陜西、寧夏、青海、西藏、安徽、上海和海南等9個省市每年都將政府采購內容納入了報告,而河南等省市的報告中,卻從未出現過政府采購相關的信息。

  在內容方面,山東、青海和西藏等地每年涉及政府采購公開的信息較多,政府信息公開報告中相關內容也較為詳細,列出了年度公布政府采購相關信息的數量,列舉了重點項目招標公告名稱、重點規(guī)章制度名稱、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等主要公開內容。而其他更多的省份報告中的內容普遍較簡單,以全年發(fā)布采購招標信息的數量為主,而且部分省市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數量有減少的趨勢,內容也有簡單化的趨勢。

  近日,國務院出臺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提出要求,各省市政府網站紛紛對其進行了轉發(fā),廣西、山東、天津和黑龍江等省市還據此出臺了地方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其中,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中提出,在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要推進政務服務規(guī)范化建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為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服務。對此,多個省市的政府采購部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些新的規(guī)定將促進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希望這些成績能在今后各地的報告中體現,從而讓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購部門長期致力于公開、透明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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