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國務院下發(fā)了《國務院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開啟了中國信息消費時代。正如《意見》所述:加快促進信息消費,能夠有效拉動需求,促生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消費升級、產業(yè)轉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項既利當前又利長遠、既穩(wěn)增長又調結構的重要舉措。那么,擁有70%社會公共信息資源的政府,又該如何在促進信息消費大潮中,提升服務水平、樹立服務型政府的形象呢?如何能讓老百姓輕松消費到政務信息呢?筆者結合自身工作,談點思路,拋磚引玉。
研讀新政、更新觀念?!兑庖姟犯呶萁?,從七個方面分列二十五個子項進行了闡述,讓我們對“信息”有了一個全新的理解和認知,催促我們盡早樹立起現代信息觀,信息已然成為商品。因此,要促進信息消費,不能簡單地用計劃經濟和行政機關的慣性思維去處理,要遵循并學會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guī)律和管理機制來運作方能奏效。
抓好兩頭、帶動中間。信息商品的有效流轉與交換,需要具備三個要素:一是信息產品的加工、生產和供給能力;二是用戶的消費潛力;三是信息消費過程中智能物流平臺的搭建。抓好信息的收集、存儲、加工和消費潛力的挖掘,以需求牽動供給,以產品引導消費,在兩者有機互動中,促進信息供銷流程中各服務環(huán)節(jié)的技術、資金的投入和管理創(chuàng)新,從而促使相關部門的觀念與職能的轉變。
扎扎實實、練好內功。為適應社會對政務信息消費的需求,各職能部門應做好功課、練好內功。以各級檔案局(館)為例,應該盡快讓所有檔案文本數字化,還要努力使政務機關產生的文檔資料直接經由網絡移交給檔案局(館),同時,創(chuàng)建好門戶網站和網站群,供用戶訪問和查詢,實現檔案服務的網絡化。不宜沿用政務機關網站單一的、推送式信息發(fā)布方式,要轉變觀念、換位思考,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fā)展,適時變革管理模式。最重要的一點是,作為可用于消費的信息,必須是具有實用性和有效性,信息產品必須是經加工、整理甚至是萃取后的精華,切不可搞花架子。
適時披露、信息對稱。商品在交換過程中是需要大力宣傳的,信息產品也是如此,尤其是被政府收入囊中的信息資源,常常讓普通百姓望洋興嘆,原因在于供求雙方信息十分不對稱。政府作為信息資源的最大擁有者,也是信息化建設的倡導者、組織者和積極實踐者,要勇于分享、適時披露信息。酒香也怕巷子深,你不主動披露,誰人會知曉有何適用的、可消費的信息產品,這將無法釋放消費潛力。正因為如此,《意見》明確提出了“挖掘消費潛力、增強供給能力、激發(fā)市場活力、改善消費環(huán)境”的要求。當然,信息披露要循序漸進,要有所為有所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