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近日頭版刊發(fā)《就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的滿意度,中組部委托國家統(tǒng)計局開展民意調查》報道。報道中說,經中央批準,中組部已委托國家統(tǒng)計局從2008年起每年在全國31個省區(qū)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yè)單位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內容主要是,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組工干部形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程度,以及對組織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
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引起了輿論的廣泛好評。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在組織工作的實際操作中,很大程度上一個干部的前程往往維系在上級領導機關甚至某位主要領導的手里。這就造成了一些干部只講“對上負責”而根本不管“對下負責”,因為“下”們并不能決定他的前程,所以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之類的丑惡現(xiàn)象和腐敗分子才會接連不斷出現(xiàn)。
實際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并不是對立的。誰若把二者對立起來看,那么他的思路就發(fā)生了問題。“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是相輔相成、有機統(tǒng)一的,“對上負責”就是“對下負責”;同樣,“對下負責”也就是“對上負責”。那些只講“對上”不管“對下”者,其實并不是真正地“對上負責”,而只是“對上糊弄”。他們的理論叫做“瞞上不瞞下”,一個在老百姓眼里絕對不合格的官員竟可以在仕途上一路綠燈、青云直上,這樣的事情也非罕見個案。這些都引起了人民群眾的很大不滿。
在黨中央“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大背景之下,如今組織工作引入了民意調查機制并已開始著手落實,這是很了不起的制度創(chuàng)新。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通過這項工作的實施,能更全面地、更客觀地了解和掌握組織工作的漏洞和問題,把選人用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等重要工作置于普通干部群眾的眼前,接受他們的監(jiān)督和評判。這樣做,可以更好地保障普通群眾對組織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讓選什么干部、用什么干部更加陽光和透明,可以讓更多的德才兼?zhèn)涞暮酶刹棵摲f而出,造就更多“對上對下”都能真正負起責來的好官員,讓黨群干群關系更密切更融洽更和諧。
當然,這一工作肯定還有需要不斷完善改進的地方,不可能一出臺就盡善盡美,應該對它抱有一定的耐心。但不管怎么說,我們已邁出了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步。這一步是非常可喜可賀的,是值得大書特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