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樂識馬”也作“伯樂相馬”的故事可謂家喻戶曉,用“伯樂識馬”這個成語來比喻有真知灼見的人善于發(fā)現(xiàn)人才,選拔人才。春秋時期,有一個名叫孫陽的人,有鑒別千里馬的特殊技能。孫陽善于根據(jù)馬的外貌特征鑒別馬的素質優(yōu)劣。凡是經(jīng)他相中的馬,必定是千里良駒。曾經(jīng)有人在街上賣馬,等了三天也沒人過問,后被孫陽相中而使這匹馬身價十倍,由此可見他的相馬才能。后來人們就用天上掌馬星伯樂的名字來稱呼他。唐朝韓愈《雜說》中曾寫道:“世有伯樂,然后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本褪钦f明發(fā)現(xiàn)人才、選拔人才的重要意義。
據(jù)中國新聞網(wǎng)消息:經(jīng)中央批準,中組部已委托國家統(tǒng)計局從2008年起每年在全國31個省區(qū)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yè)單位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調查的內容主要是: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組工干部形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程度,以及對組織工作的具體意見、建議。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zhèn)?、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干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對干部選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呢?
通過抽樣調查聽取干部群眾意見建議,把選人用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等重要工作放在干部群眾面前,接受干部群眾的評價,不僅是推進黨務公開、發(fā)展黨內民主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保障人民群眾對組織工作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提高組織工作公眾參與度的重要渠道。
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就是從根本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最好的方式。一個人表現(xiàn)怎樣,不但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要看他對群眾的態(tài)度和感情,看他工作的出發(fā)點是不是為人民。對群眾態(tài)度好,能夠為群眾服務,政治素質就高;為個人升遷、搞政績工程,政治素質就不高,就不能選用這樣的人。對于群眾有反映的擬提拔對象,不論問題大小,性質怎樣,在搞清楚以前,不要輕易作出定論。要善于從小問題中發(fā)現(xiàn)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能因為是小問題而置之不顧。有的干部,大問題沒有,小問題不斷。他們信奉“小節(jié)無害論”。干什么都無所謂,這種“游戲人生”的態(tài)度,其實更能從“滿意度民意調查”中反映出他的真實面目,也是組織部門選人用人體制上的一大進步。
回顧過去在某些地方在正規(guī)的干部調整、提拔和調動時,在某些領導者的眼里,卻成了干部重新洗牌,自己大撈好處的機會,獨斷專行“家天下” 腐敗“溫床”怪事多 ,“家長制”下的“一言堂”,民主集中制變成了“一把手”個人說了算,撈錢有術稱“友情” “買官賣官”尋常事,貪官不僅貪財貪色,還貪榮譽,善于打扮自己?!芭芄僖佟?、“買官賣官”、“拉票賄選”、“搞非組織活動”被查處,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
從近幾年查處的“跑官賣官”的大量典型案件來看,“跑官要官”的“小人”已不是一個小數(shù)目,甚至在某些貪官主政的地區(qū)已經(jīng)演化成為一種惡劣的政治生態(tài)災難。一是黑龍江省綏化市委書記馬德賣官案,馬德案曾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當?shù)赜?65名處級以上官員被牽涉其中。二是安徽省18位縣(區(qū))委書記因賣官受賄先后被查處的事件。從中發(fā)現(xiàn)選人用人體制或機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時查闕補漏,亡羊補牢,從源頭上堅決避免類似案件的“頻頻發(fā)生”!
中央組織部此次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的目的,是要全面了解和把握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和組工干部形象的真實意見、看法,找出影響干部群眾滿意度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客觀評價組織工作和組工干部形象,切實改進組織工作和加強組織部門自身建設。
提高選人用人“滿意度的民意調查”,就要把好源頭關。實行公眾公信度,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推薦“自己人”、“關系戶”。實行公眾公信度制度,就是要把選人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統(tǒng)一起來,讓公眾參與仔細考慮其長處與缺點,是以德才推薦還是以利推薦。要規(guī)范推薦內容。每次推薦,要把崗位需求、任職條件、推薦要求及時間期限公示于眾,使推薦者能夠有的放矢,做到以德才推薦,不以利推薦,把真正符合條件的人才推薦上來。要實行“陽光推薦”,讓群眾了解選人用人過程和結果,接受群眾陽光評議。使組織部門在評議中比較,在比較中選擇。保證所推薦的人,在一定期限內不“生病”,不出事。
如此,選人用人“滿意度的民意調查”堵死了原先“相馬”背后可能隱藏的私下“買官賣官”者的后路,看有些人還怎么跑官、賣官!要想方設法抓好在已有規(guī)定制度的落實上下一番真功夫。在如何防止“一言堂”和搞個人說了算,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的完善上下功夫,要在如何保證將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必經(jīng)程序的實際效果上下功夫,在如何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上下功夫,更要在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監(jiān)督機制和嚴厲懲治機制上下功夫。如此,才是從根本上解決“跑官賣官”歪風的根本!
凡是跑來的官、要來的官,一旦當上了,便會更加熱衷于“跑”和“要”,哪里還會把工作放在心上?更為嚴重的是,這樣的“示范”作用還會腐蝕整個干部隊伍。要完善制度,努力從源頭上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要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著力鏟除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黨在十七大報告中莊重承諾: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一個尊重民主權利的政黨才能贏得人民的支持。 一種民心所向的民主制度才能擁有前行的力量。
“滿意度的民意調查”提得好,好就好在它體現(xiàn)了對人民群眾政治參與權利的尊重。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從根本上說就是在新的形勢下干部工作走群眾路線、堅持群眾公認的問題。選群眾公認是執(zhí)行黨的路線并有政績的人,是我們黨在新時期選拔任用干部一貫堅持的根本標準。堅持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風選人,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根本途徑。
“民心是桿秤”,“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能力和素質強不強,作風好不好,實績突出不突出,群眾自有公論。但在少數(shù)地方,個別干部漠視群眾利益,卻通過拉“小圈子”、跑關系,得以“帶病提拔”,這不僅對別的干部不公平,而且讓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方式有所懷疑。干部選拔要注重實績傾聽群眾意見,就是讓群眾意見成為決定干部升遷與否的重要因素,讓群眾抓住干部的“官帽子”,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