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云南省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從3月1日起在全省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實施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工作。各州市、縣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第一責任人。目前,《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項公示制度實施辦法》已出臺,《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項公示制度實施辦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通報制度實施辦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政務信息查詢制度實施辦法》從3月1日起實施。
據(jù)了解,縣級以上的行政機關,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聽證的決策事項,涉及公共利益、群眾切身利益以及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重大決策事項,對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有重大影響的決策事項,在決策前都要采取面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聽證。聽證會結束后,要形成書面聽證報告,經(jīng)審查后的聽證報告應作為政府決策的依據(jù),并向社會公布聽證情況。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對于關系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事項,涉及公共利益、群眾切身利益以及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重要事項,公務員錄用、職稱評定、重要的評優(yōu)評先、表彰、獎勵等事項,在實施前都要向社會進行公示,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4月1日前,省級行政機關以及條件基本成熟的昆明市、大理州要首先開通“96128”政務信息電話專線。6月30日前,其他州市必須全面開通。建立完善的政務信息數(shù)據(jù)庫,及時更新、充實信息,確保公眾全面、準確地獲取政務信息。加快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場所政府信息公開設施的建設??h以上行政機關,要通過“96128”政務信息電話專線、政府網(wǎng)站、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和公共圖書館等場所設立的政府信息公告欄和電子信息屏等設施、信函和來訪等方式,為公眾查詢政務信息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