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開是法治社會的重要標志,是維護司法公信力和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現實需要。近年來我國各級人民法院持續(xù)推進司法公開,使得這項工作正在朝著制度化高水平的方向快步前行。在新形勢下,群眾對法院司法公開還有哪些新期待?如何在司法公開中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半月談記者進行了采訪調研。

  司法公開邁出新步伐

  國徽高懸,法庭莊嚴。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被告人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次庭審期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創(chuàng)新司法公開方式,通過官方微博及時發(fā)布庭審情況,進行網上直播。在網絡直播中,不僅有網絡主持人向網友介紹基本案情,同時還及時將法庭辯論等現場情況一一在網上呈現,讓網友如臨現場。

  “這是首例高級官員貪腐案件的微博直播,具有標志性意義。”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任進認為,這種信息公開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使群眾能第一時間了解案件審理過程,也起到了一定的普法教育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這對探索司法公開路徑與方式、促進陽光司法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

  微博直播庭審薄熙來案是我國近年來大力推進司法公開的一個縮影。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zhí)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審務公開——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jiān)督的若干規(guī)定》兩個文件,標志著司法公開制度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面對人民群眾對司法公開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摒棄“司法神秘主義”,繼續(xù)落實公眾開放日、庭審直播、裁判文書上網等制度,讓公眾近距離接觸司法。

  一項項司法公開舉措促進了司法公正。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2012年各類案件一審后當事人服判息訴率為91.2%,二審后達到99.4%,分別比2007年上升1.2和1.4個百分點。

  清華大學教授周光權說,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公眾對于司法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知情、表達、參與、監(jiān)督是公民的基本權利,而知情是監(jiān)督的前提,從這個意義上說,公開透明是司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新形勢提出新要求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guī)范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現在不是公開不公開的問題,而是應該公開的必須要公開,且必須要做好。”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堅坦言,該公開的公開程度不夠,就會引起猜測、懷疑和誤解,甚至給法院工作造成被動。

  張堅認為,在新媒體、自媒體時代,人民法院必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司法公開工作,以更加開放自信的心態(tài),依法公開能夠、應當公開的司法信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事實上,面對網絡時代公眾不斷提升的對信息透明的需求,目前基層的司法公開工作仍然有一定差距。首先突出表現在認識不到位。一些基層法院負責人和法官認為,法院的工作是以執(zhí)法辦案為核心,司法公開只是工作的補充,無足輕重;有的法官認為,在法院辦案壓力不斷加大的情況下,搞司法公開會增加工作量和法官心理壓力;更有甚者心存顧慮,認為司法公開可能會給法院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其次表現在推進水平參差不齊。一些法院還停留在個案的公開和淺層次的公開上,全面公開和深層次的公開還不夠。司法公開的推進也不平衡,如裁判文書上網比率還不高,存在在內網公開多、在外網公開少現象。

  以安徽省為例,目前各法院兩網公開比率大都不到50%,有些法院外網公開還處于空白狀態(tài)。再如庭審公開方面,絕大多數法院還沒能完全做到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同步記錄、同步顯示庭審記錄“三同步”,直播比率低。去年安徽全省法院受理案件近45萬件,庭審直播僅有110場。

  此外,在公開聽證、案件信息查詢、執(zhí)行公開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欠缺。聽證案件少、比例低,一些案件執(zhí)行中的措施信息、處置信息等向社會公開還不夠。在審務公開方面,一些法院重要工作部署、規(guī)范性文件、非涉密統(tǒng)計數據等對外公開程度還有待提高。

  打造司法公開工作升級版

  “司法公開是展示法院工作成效和審判自信的一個平臺。”張堅認為,現在一些法院司法公開不夠,說到底還是對自己的工作沒信心。

  相關專家指出,當前要進一步提升司法公開工作,首要的是更新理念,提升認識,關鍵是做到“四個轉變”。即由被動公開向主動公開轉變;由一般公開向全面公開轉變;由形式公開向實質公開轉變;由單向公開向互動公開轉變,聽取意見和反饋信息。

  其次,加強平臺建設是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開水平的重要支撐。包括建立完善審判管理特別是審判流程管理平臺,將從立案、審判、執(zhí)行到結案不同環(huán)節(jié)與節(jié)點的信息,及時、準確錄入管理系統(tǒng),對案件流程實時監(jiān)控,方便涉訴群眾對案件進度和辦理情況查詢;建立完善公開執(zhí)行立案、執(zhí)行措施、財產調查等信息平臺;建立完善裁判文書公開平臺,所有裁判文書,除涉及國家安全、商業(yè)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個人隱私等不適宜公開的案件信息外,都應當在網上及時公布出來。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布暫行辦法》,按照該辦法,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將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務網站——中國裁判文書網予以公布。日前,一批裁判文書首次在此網站集中公布。這無疑是我國增強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

  再次,完善司法公開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庭審旁聽制度,促進旁聽庭審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建立完善公開聽證制度,對申請再審、信訪、賠償、執(zhí)行異議等案件,特別是涉及重大權益事項、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依法需要聽證的,及時組織公開聽證;建立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積極性和參審率。此外,還需建立完善法院開放日活動、審判白皮書制度等,讓社會了解法院、監(jiān)督法院。

  “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態(tài)度堅決,擲地有聲。在這一理念指導下,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我國人民法院的司法公開工作必將能不斷回應群眾期待和關切,通過公開促進公正,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將不斷提升,社會的公平正義將得到進一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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