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今年4月正式頒布了《關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在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出臺了很多新的政策和重大舉措,為我省加快發(fā)展、跨越發(fā)展、轉型發(fā)展營造了良好環(huán)境。

  一、轉變職能,激發(fā)市場機制活力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一直是我國30多年改革發(fā)展中的一個重點。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guī)律,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

  從我省實際情況來看,政府轉型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政府和市場之間邊界仍然模糊不清,主要表現為政府對經濟的管制過多、政府對經濟的直接參與過多。來貴州經商多年的山東商人李某曾對記者大倒“苦水”:“地方上的很多項目,最后都需要省一級的部門審核才能最終解決問題,費時、費力、費事!”貴州省工商聯一位副主席的反映,一些職能部門把已經取消的審批事項變換成非許可審批、備案制、核準制、核驗制或行政許可授權等形式,并由部門為業(yè)務主管單位的行業(yè)協(xié)會來進行審批。如到某些廳局辦事,就得先到這些廳局下面的協(xié)會先“報到”,交些不同名目的費用。而一些下放到縣一級的審批權限,流程和內容不減反升,使審批越來越難。

  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指出“貴州省當前的經濟體制改革,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要著眼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精簡和完善政府機構設置,改進政府工作方法,建設服務、責任、法治、廉潔政府?!鞭D變政府職能,一是嚴格恪守政策職責,集中精力管好政府該管的事情,把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市場。二是完善政府決策程序,以新思路、新方式開展工作,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努力為各類經濟主體創(chuàng)造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和社會環(huán)境。三是轉移政府職能。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著力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政府和中介組織分開,把不該由政府承擔的或政府承擔不了的職能轉移出去。

  二、下放權力,打破民營經濟發(fā)展的“玻璃門”、“彈簧門”

  新一輪改革的亮點就是下放權力。下放權力,向地方下放權力、向企業(yè)下放權力、向社會下放權力。大量的行政審批權被減少和下放,體現了簡政放權、權力下放、回歸社會和市場的改革方向。

  從省政府出臺的《規(guī)定》來看,“放權”決不含糊——市場能辦的放給市場,社會能做的交給社會,基層需要的賦予基層?!兑?guī)定》明確,我省將用3年時間,實現與周邊省份相比行政審批事項最少、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最少。2013年,省直機關行政許可項目將由357項減少到300項以內,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由112項減少到70項以內;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平均辦理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壓縮50%,涉及高危行業(yè)安全生產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時限相應壓縮,各部門提出具體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開作出承諾;受理事項非因法定事由超過法定時限未辦結的,除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的事項外,實行“超時默認”;對聯審聯辦的事項,有關部門未按規(guī)定參加聯審會、聯合踏勘的,實行“缺席默認”?!兑?guī)定》提出,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項目外,不涉及政府資金的社會投資項目一律由審批、核準改為備案。減少省級的建設項目技術性審查,各部門及其所屬技術審查機構實施的技術審查一律交由中介組織實施。賦予貴安新區(qū)和3家國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國家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與經濟活動密切相關的部分省級行政管理權限,并制訂和公布委托下放的管理權限目錄。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或由地方實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下放。

  下放權力,打破民營經濟發(fā)展的“玻璃門”、“彈簧門”,必須加強監(jiān)督管理措施。一是加強督促檢查。強化對部門的行政效能監(jiān)察,把各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財政資金收支等納入陽光下運行,進入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政務平臺,公平、公正、公開交易,并統(tǒng)一實行電子監(jiān)控,對違規(guī)行為實行網上警示和問責。二是加強市場監(jiān)管。重點打擊違法亂紀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法定程序亂決策、亂作為,在發(fā)生重大事件時拖延懈怠、推諉塞責,瞞報、虛報、遲報重要情況、重要數據,治政不嚴、管理不力等瀆職失職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三是出臺“廳處長禁令”、“處長禁令”、“科長禁令”和“市長禁令”、“縣長禁令”,嚴禁帶“長”的干部違規(guī)插手審批事務,嚴禁無法定事由拖延或拒絕辦理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四是嚴禁權力部門利用職權與中介機構串通謀利,嚴禁以各種名義收取評標評審勞務費用。五是確定政府在經濟上的行動范圍,政府逐步退出經濟領域,不再直接參與經濟運作,一些公用事業(yè)和基礎設施建設也盡量外包給市場主體完成,減少事前審批和行業(yè)進入壁壘,對規(guī)劃內投資項目也要減少審批、簡化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把制約民間投資的“彈簧門”卸掉、“玻璃門”打碎,以方便和鼓勵企業(yè)進入新興領域,保證市場經濟體制的長期穩(wěn)定。

  三、抓好落實,建設服務型政府

  按照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的要求,推進政府職能向創(chuàng)造良好發(fā)展環(huán)境、提供優(yōu)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推進社會管理向全覆蓋、社會化轉變,推進社會形態(tài)由二元結構向城鄉(xiāng)一體化轉變,推進人民生活由達到溫飽后的小康向全面小康邁進?!兑?guī)定》為省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門進一步“提升服務”規(guī)劃了路徑: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加強電子政務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方面,年內將開工建設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確保3年內建成并投入運營;沒有設立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的部門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收費和頒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方面,2013年將工程項目建設、土地使用權和礦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陽光”交易。交易信息、關鍵環(huán)節(jié)、交易結果全面公開,杜絕“暗箱”操作。電子政務平臺建設方面,2013年完成省政府門戶網站改版,優(yōu)化欄目設置,強化政務信息公開、政民互動等服務功能。同時,省級行政審批部門要設立網上辦事大廳,擴大互聯網辦理有關事項的范圍,能網上審批的一律上網審批。

  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政府從行政理念、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管理形式、管理手段等方面成功實現從傳統(tǒng)的管理型向現代的服務型轉變。一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依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加強和改善行政執(zhí)法,做到規(guī)范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嚴禁侵害群眾合法權益。推進綜合執(zhí)法,努力解決行政執(zhí)法職責交叉、多頭執(zhí)法、效率不高等問題。二是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都要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充分告知辦事項目有關信息。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電子政務建設。三是切實轉變政府作風。加強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堅持群眾路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使政府提出的發(fā)展思路、作出的工作部署、出臺的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實際、更加符合人民群眾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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