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fā)《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對當前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出部署。其中,明確提出2013年各省級政府要全面公開省本級“三公”經(jīng)費,爭取2015年之前實現(xiàn)全國市縣級政府“三公”經(jīng)費全面公開。(7月11日《新華每日電訊》)

  “三公”經(jīng)費,財政支出,一分一厘,理應公開。然而,不當開支、不應開支、不該開支,多如牛毛。譬如,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公款私用等,說不清理由,道不得真情,見不得陽光,更害怕群眾“攻我之過”,“公人易、公己難”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信息公開,貴在真實。但在“三公”經(jīng)費的公開中,有的選擇性公開,有的技術處理,有的模糊籠統(tǒng),有的則弄虛作假。特別是一些公共資源分配領域,由于信息不夠公開透明,暗箱操作、權(quán)力尋租,滋生了一些腐敗問題。而通過政府信息公開這個渠道,將政府工作完全置于陽光之下,讓權(quán)力公開透明運行,這樣才能給群眾一個經(jīng)得起檢驗的真實信息。

  信息公開,重在監(jiān)督。官員的公款消費在任何國家都是備受社會關注的重要話題,我國府部門公開的所有信息,都要隨時接受社會質(zhì)詢、監(jiān)督和挑刺。在這一點上要向國際上做得好的國家看齊。比如,以色列媒體就會經(jīng)常給“三公消費”挑毛?。航衲?月,以色列政府在過去一年中花了10000新謝克爾(約合人民幣17000元)用于為總理內(nèi)塔尼亞胡訂購某種開心果口味的高檔冰淇淋。有關報道對這位“冰淇淋愛好者”極盡揶揄,還披露了總理辦公室副主任如何“特批”這筆開支,以及如何運作使總理喜歡的那家店不用經(jīng)過正常的招投標程序。

  此后,以色列一個民間組織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總理辦公室公開內(nèi)塔尼亞胡的居家賬單,不僅冰淇淋,內(nèi)氏一家的清潔費、置裝費,甚至化妝、理發(fā)的費用,全都要擺在陽光下。即便如此,這個組織的代理律師還“不依不饒”,表示希望下次不需再動用法律程序,總理辦公室等部門應該主動“曬賬單”。(5月29日《新華每日電訊》)

  事實上,如今在以色列像這樣給“三公消費”挑刺的事例還有很多,這里就不再一一列舉了。但最值得肯定的是,媒體用放大鏡給“三公消費”挑毛病,官員在花公款時才會反復掂量、如芒在背,公款才能花在刀刃上。也唯有如此,才能督促政府部門主動、全面、及時、準確地公開“三公”經(jīng)費,真正給群眾交出一本“明白賬”、“干凈賬”。

  政府信息公開是順應民心之舉,更是推進依法行政、打造陽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怠則一切茍且,忽則一切昏忘,惰則一切疏懶,慢則一切延遲,以之應事則萬事皆廢,以之接人則眾心皆離。所以說,各級政府部門都要積極推動各項政務信息公開,并對其權(quán)力進行認真梳理,清晰、科學地界定行政權(quán)力的邊界,除了要加大公開力度,還應在細化公開內(nèi)容、強化財政資金監(jiān)管上下功夫,并在力推行政問責制、政務公開的基礎上,促使政府職能和作風實現(xiàn)根本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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