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被動”公開越來越多
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恰滿5周年。省法院行政庭庭長李杰介紹,該條例實施以來,起訴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求信息公開的行政案件逐年增加。據統計,2011年全省此類案件177件;2012年,這一數字是656件。其中,絕大多數是要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公開土地、房產、城建等方面的信息。在這些案件中,相當一部分是法院判決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敗訴,責令后者根據法律規(guī)定公開相關信息。
在坊間,甚至出現了很多起訴行政機關要求信息公開的“專業(yè)戶”。一大批要求政府機關公布有關土地征收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方面信息的案件陸續(xù)立案,一批要求政府公開相關稅費征收及其使用情況的公益訴訟也陸續(xù)出現,而要求政府職能部門公開“三公”經費等財務支出的案件則是屢見報端。
“政府信息公開法律法規(guī)的出臺,促進了行政機關觀念的轉變。因為原來缺少司法監(jiān)督,很多行政機關沒有公開信息的意識。有了這些規(guī)定后,行政機關不公開信息必須有法律和事實依據,否則將會敗訴。這種司法監(jiān)督的‘倒逼’機制,對于推動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行政正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崩罱芙榻B說,此類案件大幅增加,說明司法監(jiān)督政府信息公開取得了較大的進展。
主動公開有待加強
2008年5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發(fā)布實施,明確要求5類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法院必須受理。以上規(guī)定,都是為了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設陽光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
5年來,政府信息公開交出了怎樣的答卷?4月29日,記者在濟南泉城廣場隨機采訪了十位市民。除3位市民表示不了解外,其他7位市民認為政府在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群眾最關心的信息多數沒有公開。濟南律師周家魁說:“如今到政府機關查詢信息容易了,收費也低了,但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還是太少?!币恍徖碚畔⒐_案件的法官也表示,目前政府信息公開進步不少,但仍然是“步履蹣跚”。
“雖然這類案件已經開展了5年,但總體上還屬于新型案件,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還缺乏公開信息的主動性。”李杰建議說,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需要理順政府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體制,完善立法和配套制度,才能不至于流于形式。
判決如何執(zhí)行是個大難題
在司法審查的壓力下,不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積極公開信息,但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公開信息的類型、范圍、幅度等不好把握,導致政府信息公開仍然步履蹣跚。
在青島市市南區(qū)公民徐某起訴區(qū)開發(fā)建設局要求公開20多項文件一案中,區(qū)建設局在法庭答辯時,十分“委屈”地辯稱:有幾項文件屬于商業(yè)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yè)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還有的是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泄露的政府信息,這些信息是否能公開呢?公開會不會導致其他相關方面再起訴自己侵權呢?根據規(guī)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政府部門可以不公開。可是哪些信息屬于以上范疇呢?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感覺不好把握。
根據規(guī)定,公民源自生產、生活、科研需要,可以要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公開相關信息。但由于什么是“生產、生活、科研”的需要沒有明確的界定,政府可以不公開的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信息也沒明確界定,缺乏強有力的執(zhí)行手段,導致政府信息公開仍“步履蹣跚”。
“行政案件的執(zhí)行難不言而喻,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肯定比一般行政案件更難執(zhí)行?!崩罱苷f,司法助推政府信息公開,尤其應該考慮如何執(zhí)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