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建議想反映給縣長,可進了政府網(wǎng)后無論寫啥都提示我‘不要發(fā)布非法廣告’……”昨日(4月27日),在鄭州工作的鹿邑籍王先生向大河報記者反映:鹿邑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的“縣長信箱”成了擺設。

  讀者投訴:提個建議被認定“非法廣告”

  王先生說,出于對家鄉(xiāng)建設的關心,前不久,他希望對老家的景區(qū)提一些建議。于是登錄鹿邑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想通過“縣長信箱”跟“父母官”說說自己繁榮當?shù)亟?jīng)濟的想法??伤J真推敲的一封建議信,卻被網(wǎng)站提示為“非法廣告”。

  “開始我以為有錯別字、病句或敏感詞什么的。”王先生說,于是他認真進行了修改校對,反復多次依然如故,“后來我干脆什么都不寫,只寫了一句‘希望鹿邑縣的明天越來越好’,還是提示‘非法廣告’”,這才懷疑是網(wǎng)站本身“出了毛病,成了擺設”。

  記者體驗:群眾參與欄目竟成了擺設

  為了驗證王先生所言,記者昨日登錄鹿邑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luyi.gov.cn/親自體驗。

  點開網(wǎng)站上的“民政互動”頁面,下面有“縣長信箱”、“建言獻策”、“舉報投訴”、“公眾留言”四個子欄目。

  記者點開“縣長信箱”,網(wǎng)頁顯示根本沒有群眾來信。但當記者在下方寫信處提交內(nèi)容后,驗證了王先生反映的情況。無論提交什么內(nèi)容,均顯示“對不起,請不要發(fā)布非法小廣告”。

  接著,記者又嘗試了其他欄目。在“公眾留言”中,網(wǎng)頁提示要輸入用戶名和密碼,但卻根本沒有“注冊用戶名”的地方。在“建言獻策”和“舉報投訴”中,記者提交的內(nèi)容也被提示“請不要發(fā)布非法廣告”,群眾可參與的欄目沒有一個能正常使用。

  網(wǎng)站“粗心”:信息公報竟遺漏關鍵字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該政府網(wǎng)站信息公報的內(nèi)容也錯得離譜。

  在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開年報”的第三大部分,政府主動列舉了存在的問題。其中第一節(jié)有這樣一句話:“主動公開的信息還夠全面,與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還有差距。”很明顯,“還夠全面”中漏掉了一個關鍵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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