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浪微博上搜索用戶名“南京公安局”,博主是一位有意用警徽做頭像的“社會人”;搜索“南京殯葬服務”,博主是一個只有5名粉絲的社會公司;搜索“南京旅游”,出來近百個相關賬號,讓人無法分辨哪一個是南京市旅游局的官方微博……甚至連本報“新華日報”的微博賬戶也遭搶注,資料顯示搶注者是浙江金華的一位女士。

  隨著微博的流行,搶注微博用戶名的行為多了起來,特別是一些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政務微博名稱,極易成為被惡意搶注的對象。南京市首個官方微博在注冊時就經(jīng)歷了一番波折。由于網(wǎng)友搶先注冊了“南京發(fā)布新聞”和“南京發(fā)布微博”的賬號,南京市委宣傳部再三考慮,最終定名“南京發(fā)布”。而如何讓網(wǎng)民準確找到官方微博,宣傳部無奈地表示,除了加大對“南京發(fā)布”這一名稱的宣傳外,目前只有通過加“V”的實名認證來區(qū)分“官方”與“山寨”。

  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這些遭搶注的微博大多是只注冊不發(fā)文的“休眠用戶”,搶注者或待價而沽,企圖出售這些微博用戶名;或有意魚目混珠,借公共服務之名行商業(yè)廣告乃至欺詐之實。例如,沈陽一男子以“沈陽萬科公園大道”為名搶注新浪微博,當萬科公園大道想以項目名注冊新浪微博時卻被告知“重名”,對方開出的價碼是用一套兩居室房子來換取該微博賬號管理權(quán)。

  微博賬戶被搶注究竟該如何處理,目前法律還是空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出臺司法解釋,對搶注域名行為做了明確規(guī)定,但對惡意搶注微博行為如何監(jiān)管,目前仍無法可依。

  法律界人士提醒,微博雖然是一個開放平臺,但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微博名稱如果被人隨意注冊,容易誤導公眾,政府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立法管理,堵塞漏洞,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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