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要求今年重點推進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環(huán)保、招投標、生產安全、征地拆遷,以及價格和收費八個方面的信息公開后,截至目前,已有90多個中央部委公布了2012年度預算。
國務院對信息公開的要求是,加快公開步伐,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提高公開的質量和實效。具體到政府預算,其中的“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的公布要細化到“款”,有關民生的支出要細化到“項”。這相對提高了信息公開的程度。而從上述公布預算的部委來看,基本都能落實國務院的此一要求,其與往年相比,一個值得肯定的變化是,在格式上有所進步,在時間上有所提前,并增加了部門職能介紹,預算表也首次納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盡管如此,預算公開的內容還是很粗線條,對多數(shù)沒有財務知識的公眾來說,可能不知所云。預算公開的目的,不僅僅止于公開,而是在公開后,要讓一般公眾看得明白,知曉每一筆費用,到底用在了哪兒,是否合理,有沒有超標。這樣才能起到監(jiān)督作用。要讓公眾看得明白,就必須越細越好。
事實上,按照目前的技術水平,預算項目表公開到“類、款、項、目”中的“項”級甚至“目”級科目,對政府來說,完全可以做到。因為政府在編制自己的預算時,已掌握到“目”級科目??蔀槎粸椋筒皇且粋€水平問題,而是一個態(tài)度問題,因而,這里的關鍵還在于,政府是否愿意無保留地向公眾敞開自己的錢袋子,從而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政府預算的公開,不是一個可輕可重、可小可大的問題。民主社會,對政府的約束,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預算。因為現(xiàn)代社會,政府的一切運作乃至政府職能發(fā)揮的本身,其前提,須有財政的支持。從這個意義說,在政府各項信息的公開中,政府財政的透明度處于首要的地位,可以作為衡量政務公開透明的標準。
以此來看,目前我們的政府施政行為難言樂觀。上海財經大學蔣洪教授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后,曾帶領一個研究團隊對全國31個省級財政透明度進行評分和排序,結果平均得分只有21.71。按蔣洪的說法,該項評估所采取的是一種要求非常低的評判標準,調查只考察財政信息是否能夠獲得,沒有考慮這些信息的規(guī)范性、真實性與及時性,也沒有過多地涉及信息細節(jié)。
這只是政府信息不透明的一個方面。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沒有把政務公開視為政府的一種當然義務?,F(xiàn)行預算法就表明了這一點。作為規(guī)范政府預算的大法,預算法雖然規(guī)定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對本級和下級政府的預決算進行監(jiān)督,政府財政部門有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級政府各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預算執(zhí)行之權,以及政府審計部門對本級各部門、各單位和下級政府的預算執(zhí)行、決算實行審計監(jiān)督之責任;但上述對預算監(jiān)督的規(guī)定,并未涉及政府預算向社會公開的問題,即使向全國人大提交審查的預算和決算,也是以報告的形式出現(xiàn),代表們的討論沒有系統(tǒng)的賬目數(shù)據(jù)參考。無論是人大的監(jiān)督,還是政府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就中國的情況看,本質而言,都是政府內部的監(jiān)督,用法律的語言說,是一種同體監(jiān)督。這種排斥公眾參與的監(jiān)督,雖不能說沒有一點作用,但肯定要大打折扣。
政府信息的公開透明無疑是防止政府黑箱作業(yè)、少數(shù)人壟斷決策過程的良方。雖然在中國特殊的國情下,要一步到位,完全公開政府的各項信息和決策過程,是不可能的,但從政府預算信息的公開入手,打開預算監(jiān)督的缺口,形成一種預算民主,來約束政府行為,可能是一條代價比較小的有中國特色的民主之路。因為經驗證明,預算的公開透明意味著公眾參與和民主監(jiān)督,在這方面,香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榜樣。
按照香港的財政預算制定規(guī)則,財政司司長在向立法會正式發(fā)表財政預算案前3到4個月,須向社會公眾展開咨詢;同時包括財政司司長在內的政府官員,也要通過對商戶、企業(yè)和社團的走訪,親身感受經濟政策調整的影響。這個“自下而上”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公眾參與和監(jiān)督的過程。在綜合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香港財政司會提出一個初步方案,遞交立法會審議。立法會的辯論也是一個公開和民主的過程。之后任何一個香港市民即可拿到足本的預算案。同時,預算案的電子版也將上網,任何人都可以查閱。而這個電子版更加詳盡,各部門對其職責非常具體,并有量化指標,許多工作都詳盡到明白陳述需要多少個人工小時來完成。
當然,香港的“預算民主樣本”也并非天生如此,除了民眾和社會的努力爭取外,也隱含著政府部門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向社會公眾出讓預算監(jiān)督權的問題。對我們來說,雖然目前無法做到如香港般讓預算的整個形成過程公開和透明,但至少在預算表的內容公開上,要細化、細化、再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