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廬江縣17份“擬任副科級干部個人財產公示表”,這些天引來了眾多關注。“我自己有一套房產,價值25.9萬元,在銀行按揭貸款11萬元,這次如實向組織進行了申報。”該縣駐東莞招商局局長陶學保是該縣首批公示財產的干部之一。8月12日17名干部的公示期將結束,廬江縣紀委介紹,目前沒有收到關于17名干部的任何問題反映。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被確定為副科級干部考察對象的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實申報個人財產。”8月1日,廬江正式印發(fā)《廬江縣擬任副科級干部財產公示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擬提拔的副科級干部須如實申報個人財產并向社會公示。廬江縣委書記王民生說,“擬任副科級干部財產公示是廬江縣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一項全新的探索和有效的嘗試。通過把監(jiān)管干部的關口前移,為防止干部‘帶病上崗’增加一道‘保險閥’。從目前來看,實施的效果很好,從新提拔副科級干部開始,既避免全面鋪開可能引發(fā)的震蕩,又能對全縣干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相信對干部從政行為會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該《辦法》規(guī)定了新提任的副科級干部,須如實申報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屬的國(境)內外房產、地產(含車位);機動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公司、企業(yè)、個體工商戶情況;有價證券(含股票、債券、基金及期貨、期權、認股權證等金融產品)及其他投資性資產;5萬以上的銀行存款(含現金、外幣);債權;需要申報的其他財產;債務及其他非工資性收入等八項內容。
“干部公示財產,須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廬江縣紀委常委孫虹稱,個人申報的財產內容先由本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由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送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在公示期間,紀委等部門將設立舉報電話等平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等情形,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整改、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取消其提拔資格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通過本單位公示、政務公開欄公示和社會公示(電子顯示屏)結合,擴大公開范圍,增強社會監(jiān)督力和監(jiān)督面,是該縣這次新提任的副科級干部財產公示制度一大亮點。“房子、車子、票子都公開出來了,真是不可思議!”到縣政府辦事的該縣冶父山鎮(zhèn)農民夏云保在縣政府政務公開欄上看到“考察對象個人財產申報表”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