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大學生“拇指妹”小陽要求市建委公布“光亮工程可行性報告”,但遭多個部門推諉。日前,未得到滿意答復的小陽把一個帶刺的皮球贈送給市發(fā)改委。發(fā)改委的工作人員接下皮球后,感謝女大學生對其工作的支持。(6月12日新華網)
自然而然地,人們會把送皮球當做一種“行為藝術”來看待,因為這個“帶刺的皮球”在直白地諷刺多個部門把這棘手的問題當做皮球相互推諉來回踢。如今像此類的“行為藝術”,也算是見怪不怪了,比如給勞動部門送“不為人民服務”的錦旗,30名農民工黃河邊殺雞叩頭求神討薪等等。
不過,今天這個新聞的亮點并不在皮球,而是在于官方的反應與態(tài)度。我們看到,廣州發(fā)改委的同志笑臉相迎,客氣地說“這是應該的,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支持”。這樣的直面回應方式,相比于諸如粗暴的打壓與鴕鳥式的回避,是一種進步,將公眾單方面的訴求與呼吁促成了一次互動,開啟了良好地解決問題的可能性。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就這些笑納皮球的反應與態(tài)度,也同樣難脫“行為藝術”的嫌疑,因為除了模棱兩可的空洞謝詞之外,并無實質的表態(tài)。
“行為藝術”出現(xiàn)的本身,就說明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即正常的訴求渠道的不暢通。因為如果暢通的話,也就不用如此費盡心思地以各種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方式或者別出心裁的行為來吸引社會關注了。每一位市民都有權利要求政府公開信息,但在訴求的過程中,總是阻礙重重。如果一個公民為了這些法定的權利而求之不得,還要如此劍走偏鋒的話,說明政府在信息公開方面仍存在很大問題。也就是說,無論廣州發(fā)改委的態(tài)度如何好,都不能掩蓋和遮蔽他們先前存在的問題。
我們要知道,行為藝術終歸是娛樂大眾的“藝術”,不能帶來真正的問題解決。我們更樂觀其成、而且也最重要的,還是事件本身能夠得以圓滿解決,即一個公民對于公開公共信息的合理訴求是否能夠得到最好的回應,也即廣州的“光亮工程可行性報告”在小陽的推動下,能夠真正地公布出來。并且,日后這樣的公民訴求不要再重復這樣的尷尬遭遇,不能還要以更加“行為藝術”的行為才能得到回應與關注,公民的各種權益訴求空間才能夠得以實質性的拓寬,暢通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