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37部門公開預算 支出項目難懂三公消費不明

  浙江在線05月18日訊 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統(tǒng)稱“三公”經費。日前,本報記者對杭州市政府各部門的2011年度預算及“三公”經費公開情況進行了一番調查。從調查結果來看,大部分部門都公開了各自的年度預算,但許多預算卻讓人“看不懂”,而且暫時還沒有部門公開“三公”經費。(預算讀不懂,難覓“三公”賬)

  預算公開,有沒有可能更明白些?杭州公開“三公”經費有沒有時間表?這幾天,記者前往有關部門進行進一步采訪。

  “類款項目”,預算可以細到一卷紙

  杭州市政府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前主要是由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信息辦)在負責推進。“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是市、區(qū)、縣(市)政府及其部門應該主動公開、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杭州市信息辦綜合規(guī)劃處處長張向榮告訴記者,總的來說,政府信息公開是一個趨勢,公開的東西也越來越多了。

  據了解,國家的政府預算科目設置了四個級別的指標,分別是“類”、“款”、“項”、“目”。指標一層比一層細。如果到“目”,內容就十分細致了,比如說招待費,就要在支出中列出每次招待的清單:接待了什么人?在哪些方面花了錢?分別花了多少?等等。“甚至買了一卷傳真紙,都要記得明明白白。”

  中央打算公開到“項”,杭州目前只到“款”

  杭州信息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杭州的情況來看,目前杭州公開的部門預算大多還只到“款”這個指標。沒有進一步細化,顯然是多數老百姓看預算表如墜云霧里的主要原因。

  以杭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1年度部門預算為例,今年安排的預算支出為125931.20萬元,主要分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醫(yī)療支出以及其他支出4大方面——這就是“類”;再具體一點,教育支出里面,又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支出4436.51萬元、普通教育支出58129.26萬元、職業(yè)教育36201.29萬元、成人教育2959.80萬元、特殊教育3938.92萬元等等——這就是已經到“款”了,再往下,就沒有“公開”了。

  盡管一下子公布到“目”還不可能,但今年5月4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提出,2011年中央公共財政預算支出中部分重點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財政總決算要公開到“項”級科目。在政務公開方面一直做得不錯的杭州,顯然還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信息公開不到位,處罰的手段不夠硬

  目前杭州各部門預算公開的“幅度”還不大,有多方面原因,包括“各部門領導對于公開到哪一步,還比較難把握。”張向榮說。

  信息不公開,相應的處罰機制不夠“狠”,也是許多部門對信息公開重視程度不高的原因。在采訪中,記者獲悉杭州目前對信息公開不到位的幾種懲處辦法——有關部門每年都有抽查,發(fā)現有類似預算等信息沒有主動公開,將當面要求相關部門改正,嚴重的還要通報批評;在相關的考評中,也要進行扣分。

  但是,扣分對考評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100分的分值,只扣1分不到——顯然,這種處罰力度還不夠大。而且目前,全市還沒有統(tǒng)一的政府信息公開評議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

  但公開將越來越細是肯定的,其中很大的動力來自市民。根據《杭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去年全年,杭州各公開義務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共收到各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9584件。“如今老百姓越來越懂得使用自己的合法權利。你不公開,大家就要求你依法公開,部門的工作量會增大很多,還不如主動公開。”

  “三公”公開暫無時間表,但有3個利好

  針對大家廣泛關注的“三公”經費,張向榮表示,盡管杭州現在還沒有明確的公開時間表,但至少目前有三個利好因素:

  “第一,已經有中央部委開始公開‘三公’經費了,比如說科技部、環(huán)保部,很可能自上而下該系統(tǒng)的預算也會逐步公開;第二,從中央到地方,都強調要加強預算公開工作力度,杭州市長邵占維也多次在會議上提出要求,要加快預算公開的步伐;第三,杭州正在進行機構改革,以后政府信息公開這一塊的職責可能由市政府辦公廳來組織推進,這種力量比由具體職能部門來推進要大很多。”

  張向榮認為,隨著政府部門預算越來越透明,“三公”經費的公開,只是個時間問題。

  專家說法

  省政協(xié)委員、省委黨校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董明

  政府信息公開沒有內化為自覺

  省政協(xié)委員、省委黨校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董明長期從事政府學研究,對政府信息公開問題也頗為關注。“首先,中央要求公開預算和‘三公’經費,杭州也有許多部門公開了預算,這首先是民主認識上的一種自覺,是值得肯定的。”董明說,但這種還遠遠沒有內化為各部門的行動自覺,知道納稅人的錢用到哪里去本來就是公民的權利。如果要公民不斷地去申請才公開,就變成了一場公民的“行為藝術”,而且“(公開的東西)沒有細節(jié),起不到任何作用。”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預算等信息公開在有關部門看來,“沒有足夠的動力也沒有足夠的壓力”。董明說,推動進一步的公開,需要從兩個方面來努力:一個是有相應的可操作性、可問責的細則,“如果不公開關系到烏紗帽,還會不公開嗎?”另一個,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需要公民自覺去呼吁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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